记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近日发布《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含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培训机构)防控指引(第五版)》(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明确指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培训数量和时间,合理安排错时错峰培训场次和每班人数,确保培训现场学员之间的安全距离,防止培训场所聚集大量学员和家长。停止举办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活动,不为学员及相关人员提供住宿服务。
要求文化艺术校外培训机构对所有从业人员、外训教师、学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对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实施全覆盖监测。同时,为员工和外训教师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实行日常健康监护制度。机构教学区要全面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进出。除员工、外训老师和学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培训场所。快递和外卖都是不联系投递,不允许任何人进入机构。
要求文化艺术校外培训机构建立全员定期核酸检测机制,对涉及进口冷链食品和国产冷链食品的员工和共住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经常接触客户或相关物品的员工、外训老师等关键岗位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他员工每月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新入职员工须符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并持有入职前48小时内(含)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新冠肺炎符合预防接种条件的从业人员,要“全部接种”,所有从业人员都要接种疫苗,并接种加强剂疫苗;对符合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条件的外训教师,要督促其及时全程接种,加强疫苗接种,做到培训教师“该接种的都要接种”“尽快接种”。
要求各文化艺术校外培训机构建立缺课登记和跟踪制度。各机构必须掌握所有员工、外训教师和不能正常到校上课的学员的健康状况,了解相关情况;每天都要对训练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且办公和培训场所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清洗消毒频率,并做好清洗消毒记录和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