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电 记者从文化和旅游部官网获悉,为规范“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有剧本的娱乐经营活动,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剧本娱乐经营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提出,要坚守底线,规范操作,建立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剧本中的娱乐经营活动不得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030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鼓励创作内容健康积极的剧本。设置的场景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应当在显著位置予以提示,不得让未成年人进入。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经营活动。剧本娱乐经营单位不得在居民楼、建筑物地下一层等场所从事剧本娱乐经营活动。
草案明确,政策过渡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剧本娱乐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开展自查自纠,依法变更经营范围,提高经营资质,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建立内容自查制度,积极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在2022年8月31日前将调查情况报文化和旅游部。
根据分工,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负责内容管理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和督促剧本娱乐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公安机关负责治安管理,依法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负责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消防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登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