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总体方案》总体安排和工作要求,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全国优秀摄影作品展览将于9月至10月举办。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公布《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工作方案》101《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工作方案》1010101《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摄影作品展览工作方案》,启动相关申报工作。
中国艺术节第十三届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计划在中国美术馆展出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彩)等艺术作品约400件(组);中国艺术节第十三届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将在天津美术馆展出书法篆刻作品约300件,其中书法作品约240件,篆刻作品约60件。约300幅摄影作品将在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摄影作品展览中在河北省石家庄美术馆展出。主展结束后,三个展览都将选择部分作品在京津冀进行巡展。
三个展览作品由邀请作品、推荐作品和公开征集作品组成。所有作品都要围绕时代主题,生动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重大成就、大事、活动、人物,热情描绘新时代、新征程的宏大氛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展现亿万人民的伟大斗争和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用心用情表现人民的史诗;坚持创新,将艺术创意与中国文化价值观相融合,将中国审美精神与当代审美追求相结合,彰显中国审美旨趣,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体现全人类共同价值,讲好中国故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唱响昂扬向上的时代主旋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