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电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协议,北京、天津、湖南、甘肃开展运用保险支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
批复明确,各地要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政策扶持 进一步支持旅行社发展的通知》(吕雯市场〔2021〕60号)要求开展试点工作,支持旅行社积极应对经营困难,切实降低经营成本,促进旅行社全面复苏和高质量发展。各地文化旅游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文化和旅游部报告。
自2021年7月起,文化和旅游部批准在海南、山西、山东、江西、青海、河北、陕西、安徽、浙江、上海开展运用保险支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该批复旨在落实近日十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快推进以保代押金试点工作,扩大以保代押金试点范围》的要求,帮助企业脱困,切实解决旅行社资金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