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脱口秀演员李生在他的个人社交平台上为一家内衣品牌带来商品时,被指控在工作场所歧视女性,因为他用了“让女性轻松躺下,赢得工作场所”这样的话。后来,李生表示措辞不当,并删除了相关内容。
此前,“爱茶”因被指侮辱女性而道歉,因一句“违背祖先的决定”而风靡网络的“魔法宇宙”……各种低俗、歧视、虚假的广告层出不穷,引发网友关于“广告的尺度在哪里”的讨论。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广告植入无处不在
严重影响用户体验
“你打开任何一个游戏界面都会有广告,然后我得小心翼翼的关掉这些广告,因为一不小心,你就会点开那些页面,要么推荐下载一个App,要么推荐一个产品。更讨厌的是,玩游戏时会自动弹出一些广告,真的影响游戏体验。”经常玩游戏的大学生吴琪(化名)说。
《法治日报》的记者发现,几乎所有的应用都会出现广告弹出窗口或广告链接。在搜索引擎中,广告总是排在关键信息之前,在一定程度上压倒了实用信息。比如在搜索引擎中输入“如何在一线大城市落户”,首先看到的就是“祝你在上海落户轻松”、“一站式服务”、“如何在国外户口买房”。点开后都是广告,要微信或者打电话咨询,没有实质性内容。
调查显示,目前电视剧中植入广告的方式多种多样,植入广告的类型也受到用户的质疑。电视剧《古剑奇谭》 《乡村爱情故事》内嵌58个城市的广告,动漫《摩登原始人Fred Flinstone》内嵌烟草广告,《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内嵌草本风味的广告。今年的春节电影《唐人街探案3》因为广告投放太过生硬而上了热搜。
根据相关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大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允许出现任何形式的广告。于是,软广告应运而生。
所谓软广告,是指不直接介绍产品和服务,而是通过电视剧、电影等载体插入主观画面或短片,以提高品牌知名度。“这些植入式广告太影响观看体验了。有的剧去掉了之前的情境提示和下集预告,剩下的几乎都是演员看广告词。”网友王爱(化名)说。
2020年8月,新东方教育在深圳地铁1号线推出了一组名为“儿童话语”的广告。它的文案包括“爸爸,我长大后想和你结婚!”“妈妈,我长大了想和你结婚!”。新东方客服人员表示,“文案的出发点主要是从孩子单纯单纯的角度表达对爸爸妈妈的爱。”
没有巧合。2020年4月,广西南宁地铁站出现一则广告,也引起了争议。文案是“小萝莉!你喜欢读书吗?大叔也喜欢看你。”。对此,一位学生家长评论道:“看了这个口号,毛骨悚然。现实中性侵、猥亵儿童事件太多。公益广告也挑战了道德底线。”
业内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这个口号看似暖心、幽默、俏皮,实则触及了伦理底线,是资深黑。”
播放色情、两性、挑战用户神经的广告也广泛存在。宁夏银川一个巨大的户外广告牌上写着:“想占有我?那就继续吧!”,以及备受争议的椰奶广告《我是喝着长大的》,伴随着一个穿着吊带裙的壮实女人。
虚假违法广告泛滥
容易欺骗误导群众
最近,一段引用了许多“神医”的视频在网上流行起来。视频中,不同的医者穿着相似的民族服饰,做出严肃的表情,对着镜头一本正经地说:“我今年快XX岁了。如果我一个人,我太累了,治不了那么多病人。于是,我反复纠结了一个月,终于做出了一个对祖先不利的决定。我免费给了祖传秘方,让药厂量产,这样就算我不在了,这个秘方也能继续救人。”
这个视频集被网友戏称为“神奇的宇宙”。“魔法宇宙”的背后是一个统一的剧本和一套惯用语。专业严重的医学问题都是用一套粗话包装的,那些看似德高望重的“神医”,很可能只是按照剧本表演的演员。
远不止这些疑似虚假宣传的“神医”。在国家市场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官网上,记者查询到大量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包括:
山东天辰纳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案。当事人为了促进产品销售,在自己销售的抗菌喷雾外包装上谎称获得专利,并标注终止专利。
山东屈氏祖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当事人通过其产品的手提袋包装发布含有“雀斑、疤痕、痘痘”的化妆品广告。当事人不能提供宣称的“祛斑、祛疤、祛痘”功效,相关广告以虚假或者误导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广告。
咸宁安珠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当事人通过营销大厅灯箱广告发布“咸宁温泉中学、实验小学按购房合同入学”等内容。但根据咸宁教育局划分的学校划线招生范围,当事人的房产不在上述学校2020年招生面积的指定范围内,构成发布虚假广告。
广告底线在于合法
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关于广告规模的问题,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晓峰认为,广告的规模应该坚持三个原则:一是真实,不违法。《广告法》明确规定了广告行为的禁止领域,所有广告行为都应该是强制性的,不违反法律
规定为最低目标;二是不违背公序良俗;三是努力符合广告法第四条规定的倡导性要求,即广告应当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并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介绍了信息网络时代的广告监管所面临的新问题:“信息网络时代,信息发布和传播的成本非常低、效率非常高、受众范围非常广,因此人人都能成为自媒体,人人都可以发布广告。但是网络法基本上还是以传统时代背景为基础,对广告内容的发布审核进行监管,无法适应新的时代背景。”
谈及广告乱象的问题,朱晓峰建议,行政部门应加强监管。首先是强化协同,加强协调联动。广告乱象的治理涉及多个部门,应建立部门间沟通渠道,实现监测数据共享和综合利用,推动广告监管数据交换,建立健全监管信息反馈处理机制和监管执法联动机制。
其次是强化信用监管,推动协同共治,建立部门间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对发布虚假广告等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实施信用约束、部门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最后是强化创新,提高监管效能。在数字时代应有效利用数字技术,加强与企业、行业协会、媒体、互联网平台等的信息协作,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推进社会共治。全面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要求,坚持依法监管、简约监管、审慎监管、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协同监管原则,提升广告市场监管效能,同时推动“互联网+监管”,充分运用各地广告监管大数据,提升监管效能,加强预警研判、指挥调度、协同监管。
“执法机关要转变观念,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在线、实时监管。同时,还可以通过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调动广大社会公众参与举报违法行为。此外,应依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刘德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