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微博转发量突破1亿,幕后推手被判5年。”根据《人民日报》官方微博举报,被告蔡某某自行开发“明星援助”APP,通过截取微博服务器中对应账号的数据,将数据以与截取数据相同的网络数据格式提交给服务器并与之进行交互,实现“刷流量”,非法获利近800万元。蔡某某因提供程序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有些术语比较专业。说白了,这个APP的主要功能就是批量刷转发、评论等数据。粉丝收费开通会员后,通过这个APP登录微博账号可以绑定多个小号,然后批量转发和赞偶像。
属于年轻人的投票、发帖、转发、评论,已经成为主流的偶像化方式。“数据”好不好已经成为判断一个明星是否被追捧的重要标准之一,娱乐圈的“小流量”、“小流量”往往就是这样。在微博上,“明星实力榜”是各界粉丝关注的焦点。按照规则,每个榜单的最终得分由阅读数、互动数、社会影响力组成。一些不法分子是针对一些非理性偶像化粉丝的需求,通过帮助刷流量和数据,帮助明星“上榜”,非法牟利。
从长远来看,一个明星红不红已经成为一个纯粹的技术问题。这显然会影响到影视行业的发展生态。——不仅会促进非理性粉丝经济的增长,还会导致专注于批量造星和收割流量,而忽视原创和精品剧的深度培育的扭曲现实。
尤其是青少年正处于形成个人价值观和道德修养的关键时期,“饭圈文化”中的不良风气和风气很容易对个人成长产生负面影响。为了让自己喜欢的明星成为“顶流”,一些不理智的粉丝经常进行抹黑、谩骂、人身攻击等等。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以青少年为涉嫌侵权主体的网络侵犯名誉权案件集中在从事表演艺术的公众人物名誉权侵权案件中,其中70%是30岁及以下的人。
为此,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有代表提出要整顿深不见底的偶像化,说艺人靠作品而不是靠流量才能红起来。也有代表认为,球迷支持俱乐部要向有关部门登记,明确责任,规定权利义务,依法开展活动,接受年度检查。
偶像化是对是错,但偶像化显然不是一生。异化的“饭圈文化”需要全方位的引导。明星要号召粉丝理性偶像化,把学业工作放在第一位;家庭要多和痴迷偶像的孩子交流,关注他们成长过程中的烦恼;学校应该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和指导,帮助他们发展健全的人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北京互联网法院上述判例为持续深入打击数据诈骗、偷偷刷流量、恶意炒作、不正当营销等违法行为提供了样本,也表达了司法机关的态度和决心。凡是违法审判,非法牟利的,都要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