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邯郸市文物保护部门在鸡泽县检查文物时,发现了一块清朝光绪年间的石碑。题词是当时直隶总督李鸿章的“谕”。
石碑刻于光绪十八年六月初三,距今129年。只剩下一块青石板,高约1.68米,宽约0.66米,厚约0.22米.整个纪念碑1204字。
据碑文记载,当时直隶大小河流70余条,一直难以治理,但阜阳有利无害,俗称“府河”。由于鸡泽与衢州交界处河岸受损,河道狭窄,河水泛滥。土地和灌溉纠纷层出不穷,这些纠纷是由抢占河岸耕种、筑坝和上下游蓄水造成的。
应地方官员要求,经李鸿章批准,对邯郸(今邯郸市寒山区及丛台区部分地区)、永年(今邯郸市永年区)、衢州、鸡泽、萍乡、仁贤六县进行了贺铸河、滏阳河及相关沟渠疏浚,修桥六座,总建筑面积4.16万多英尺,约138.75公里;开销达三万三千多两银子。
河道建成后,李鸿章发布“谕”,明确沿河居民不得占用堤防和耕地,不得私自设置水闸。同时明确沿河县的水闸要按时限启闭,河两岸居民要根据耕地的距离和高度,采用不同的时段和不同的方式进行灌溉,比如晚上近地灌溉,白天远地灌溉。
鸡泽县政协文史委员会主任赵延平认为,这座石碑记载了李鸿章的重要爵位,是他在晚清重要地位的见证;石碑详细记载了疏浚河道、修筑堤防的数量、补助标准和总支出,对研究晚清经济税收史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