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价值51万元的直播发货合同,安排某明星和网上名人一起带货。结果三场直播只卖了5000元,负责直播推广的媒体公司被商家起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二审裁定,责令播放推广协议的媒体公司返还原告服务费41万余元。(据上游新闻客户端12月26日报道)
又是一场明星表演。如今直播明星带货的很多,“高价请明星带货,到头来却血本无归”的戏码也相继上演。有的商家找明星直播,准备几十万美元的商品。结果他们只卖了不到5万元,但付给直播方的“坑费”却高达60万元。在一些明星直播节目中,售出了20多份订单,第二天就有16份订单被退回。此外,计费、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保障等乱象层出不穷。
为什么在演艺领域拥有无限流量、无数粉丝甚至铺天盖地需求的“大咖”在走向直播发行圈时频频“翻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让我们对一个案件有了更详细的了解,通过这个案件对这种现象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明星为什么带货?一方面,受疫情影响,影视行业制作周期放缓,娱乐节目逐渐压缩。为了保持曝光度,拓宽收入来源,明星们把直播作为吸粉变现流量的一种方式。另一方面,各电商平台都在推新玩法邀请明星平台直播,不少艺人经纪公司也在顺势而为,将明星直播作为业务重点。现实中,跨境“表演”往往达不到预期。与专业的货运主播相比,大部分明星都抱着“玩票”的心态,缺乏直播的专业训练,跟不上选货、控场和响应速度的能力,对消费者缺乏认真负责的态度,更谈不上对所售商品的深刻理解和体验,销售结果自然难以让商家满意。对于明星来说,一次次达不到预期甚至“翻车”的直播,不仅会损失相关费用,还会直接影响行业评价和自身的社会形象。
真正的销量一定来自优秀的产品,产品的优秀表现和良好口碑会为直播加分。如果没有好的产品,只靠低价和明星引流,哪怕能制造出一瞬间的噪音,也只是昙花一现。明星一次次“表演”“翻车”,提醒商家流量不等于带货,明星身份不是万能药。其在直播现场的咖位、粉丝、人气的转化率是不确定的,自然不会转化为销量和销售收入。如果你盲目相信明星的流量,盲目花钱请明星带货,你很容易失去妻子,失去士兵。更何况电商直播不是简单的流量操作,涉及到人、货、场等环节的协调。同时包括平台、主播、用户、MCN(多渠道网络服务)机构、品牌、供应链、内容电商等产业链端口。其中,流量和人气往往只是外在因素,好的产品才是核心竞争力。
在产品质量和服务上对消费者认真负责,只有直播明星带货,才能走得更远。初始新鲜感消散后,如何通过更专业的品质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和内容?除了合理利用流量,如何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提供优质产品,构建更完善的产品生态链上?广州中院的判决以专业的判断和司法的规则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为直播行业乃至大众提供了明确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