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从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湖北省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公布,新增80处,另有4处与现有“省级保护”单位合并。包括集家嘴遗址、凤凰山墓群、伏羲河黄家大院、新路、集摩崖石刻、私立武汉中学旧址、潭子洞古茶园等名录。
新增“省级保护”单位类型较多,包括12处古遗址、4处古墓葬、21处古建筑、1处石窟寺和石刻、41处近现代重要历史遗迹和代表性建筑、1处其他单位。除此之外,郭元嘴遗址、黄侃家族墓葬、罗氏齐祖祠堂、川汉铁路夷陵段等与现有“省级保护”单位合并。
我省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它不仅是楚文化的发源地,也是中国近代革命的重要源头。荆楚文化“在中华文明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全省不可移动文物3.6万余件,居全国第七位。为保护利用文物,传承弘扬荆楚文化,省政府此前公布了前七批1034个“省级保护”单位,其中部分已升级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省前七批共有840个“省级保护”单位。第八批“省保”公布后,全省“省保”单位数量增至920家。
2020年7月,省文化和旅游厅启动湖北省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评审过程中,将坚持文物价值优先、保护管理规范、保护措施完备、文物构成清晰、历史风貌完整的工作定位,重点遴选与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工程相关的古遗址、革命文物、工业遗产、石窟寺、石刻、长江文物等文物,确保入选项目质量。最终,经过专业机构规范性审查、专家学者技术审查、专业人员现场真实性审查三个环节,这些具有重要保护利用价值的申报项目入选湖北省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