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一条从江苏省江阴市倒卖文物到江西省的重要犯罪线索浮出水面。经过四个多月的侦查,江阴市公安局先后抓获了徐、周、颜等从事文物勘探、盗窃、倒卖的犯罪分子。公安机关深挖延长线,还抓获了从四川“张江口沉银案”中购买银锭在江阴转卖的赵某东和在上海转卖文物的王某义。
至此,江苏公安机关成功破获公安部督办的江阴“4.3”特大盗窃倒卖文物案。对盗窃、倒卖文物犯罪团伙进行全链条打击,抓获犯罪嫌疑人58名,追回瓷器、漆器、金银器等各类文物1100余件。
记者从13日举行的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全国文物犯罪案件数同比下降20.15%,为近年来最低值。去年8月31日起,公安部会同国家文物局部署开展新一轮全国打击和预防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此次行动的重点是打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石窟寺石刻、盗窃古建筑及其构件、管理保护国家文化遗产等违法犯罪活动。据介绍,截至11月30日,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各类文物犯罪案件2704起,捣毁文物犯罪团伙58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368人,其中公安部A级通缉犯22人,追缴各类文物6.1万件。
公安部刑侦局二级巡视员郑翔表示,追回珍贵文物是此次专项行动的首要任务。本次专项行动追回的文物中,一级文物73件,二级文物375件,三级文物3827件,具有重大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国家文物局监察司司长陈介绍,近年来,国家文物局与公安部建立打击防范文物犯罪长效机制,联合部署专项行动,挂牌督办大案要案,加强治安防范,实施联防联控。
在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的全力配合和严密防范下,文物犯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需要关注的是,当前文物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入室盗窃、盗窃等上游犯罪屡禁不止,倒卖文物犯罪呈上升趋势,犯罪的专业性、智能化越来越明显,给打击防范工作带来新的挑战。防止文物犯罪任重道远。”郑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