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显示,由于新冠肺炎疫情,2020年国内游客人数为28.79亿,比上年同期减少30.22亿,降幅为52.1%。国内旅游收入2.23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5万亿元,降幅61.1%。今年7月以来,我国发生多起境外输入源引发的疫情,对文化和旅游行业的影响也相应显现。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旅游消费的有关要求,增强全省文化和旅游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更大贡献,现提出以下建议。
进一步丰富产品供给。
一是加大力度建设有影响力的文化旅游目的地。《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建设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两廊两带两区”,即培育建设世界一流运河文化遗产旅游走廊、世界一流滨海生态旅游走廊、世界一流长江城市休闲旅游带、世界一流路桥东部丝绸之路旅游带、世界一流环太湖生态文化旅游带、世界一流环洪泽湖生态文化旅游带。这一发展布局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建议组织省内外专家进行专题研讨,形成全省“两廊两带两区”建设方案。“十四五”期间,文化和旅游部将加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区域文化和旅游消费中心城市、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国家文化金融合作示范区、世界一流旅游景区、世界一流旅游度假区、国家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建设和管理。创作成果将直接影响我省文化和旅游目的地的知名度,需要快速培育和相应建设命名。
二是加大力度打造文化旅游品牌活动。歌剧百戏节(昆山)和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是江苏近年来打造的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和旅游品牌活动。戏曲百戏(昆山)节2020年由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升格为文化和旅游部、省政府主办。2021年起,部省联合举办的戏曲百戏(昆山)节“新三年计划”实施,聚焦原创剧目、经典剧目、独特剧种的演出,口碑越来越高,将成为全国戏曲传承保护发展的第一品牌项目。江苏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也已经举办了三届。下一步应该是增强对世界运河城市的吸引力,争取被列入文化和旅游部主办的重要展览名单。
三是加大力度推进产业融合和科技支撑。进一步突出“水文化”的融合特征。合理规划建设旅游演艺集聚区,推动旅游演艺转型升级,推动省内旅游演艺项目发展,编制公布省内旅游演艺精品名录和品牌排名名单。通过挖掘有形和无形文化遗产资源,发展文化遗产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研学旅游、旅游演艺和旅游民宿。推进旅游目的地小剧场、文化创意空间、城市自习室等文化旅游消费场所建设。推动数字经济背景下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重点发展在线直播、沉浸式体验、数字创意、数字艺术、数字娱乐等新型文化业态。推进以网络化、数字化为特征的智慧旅游
二是加大力度提高消费便利性。对传统演出场所、博物馆等更多文化场所进行必要的设施改造升级,合理支持书店、文化创意产品展示销售区、餐饮区、观众休息区等。在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都在不断提高使用银行卡的便利性,移动互联网支付方式被广泛使用。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将实现移动宽带网络全覆盖,优先建设5G网络。支持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等省内符合条件的机场,增加国际旅游航线和班次。
三是加大力度发展假日和夜间经济。优化休假制度安排,认真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带头错峰休假、弹性休假。建立假日旅游和旅游景区大客流预警系统,落实景区周边企事业单位提供的停车、餐饮等设施。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加强规划引导,打造更多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群。鼓励博物馆、书店、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进一步加强保障。
一是加大力度完善政策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政策措施,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放宽文化和旅游消费领域的市场准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将优质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纳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以金融政策为重点,利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设立文化旅游产业专项基金,为文化旅游产业提供必要的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和各类资金参与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当前要做好外防输入和内防反弹。严格落实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熔断”机制。一旦本省出现中高风险地区,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不得经营跨省组团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甲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文化娱乐场所等。还应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