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发布信息称,通过税务大数据分析,发现朱(悉尼)和两位网络主播涉嫌偷税漏税,并在相关税务机关配合下,依法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经查,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向朱追缴税款、加计滞纳金、计划加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向追缴税款、加计滞纳金、计划加倍罚款共计2767.25万元。
早在今年9月中旬,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就发布了《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通知》号文,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名人艺人和网络名人主播的税务监管。后来,郑州市金水区税务局追缴了一位网络名人600多万元的税款。
虽然准备工作这么多,但两位“网络名人主播”被处罚的消息还是有些让人意外。一是偷税数额巨大;第二,千篇一律但并不高明的逃税手法,再次降低了人们对这些网络名人主播逃税勇气和道德法治底线的认知。
据报道,两人均利用注册多家关联公司,然后进行虚假交易,将从相关企业获得的巨额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动报酬收入转化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收入,从而逃避巨额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等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003010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凭证,或者在账簿上超期支出、漏报、少报收入的,是偷税。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欠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考虑到朱、在税务稽查立案后相互配合,在案件查实前自愿缴纳了部分税款,并主动减少了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2条等规定,对其处以偷税数额二倍的罚款是及时、准确的。
这一次,两位“网络名人主播”因偷税漏税被罚,不仅没有获得实际利益,还造成了巨大损失。毫无疑问,这是一个严重的警告和法律宣传,重申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用什么手段,任何人胆敢偷税漏税都是违法的,必将受到严惩。同时,这也是一个行业警示,告诉社会和“网络名人主播”这个行业是有道德的,有底线的,千万不能任性妄为,自毁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