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一场罕见的大雨让被称为“古代建筑第一大省”的山西面临严峻考验。
据山西省文物局通报的信息,截至10月11日,共有1783件文物处于危险之中。全国有176个,全省有143个,市县有661个。受损最严重的是未被批准公布为“文化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即那些几乎“无保护”的古建筑。
梳理损毁情况后,我们会发现,晋祠、天龙山石窟、介州关帝庙崇圣寺等国保、省保的损毁都不算太重,救援也比较顺利。然而,受损最严重、后期难以抢救和保护的,却是那些低水平的文化保护单位和那些几乎“没有保护”的古建筑。“与木不同命”与“与砖不同运”——可以说,一场大雨冲刷出了中国古建筑“无保障”文化传承领域的普遍困境。
在我国,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四个等级。仍有大量县级以下文物未被批准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虽然没有“文物保护单位”的名称,但实际上已经进入了国家文物的“户籍”。
古建筑,主要是木结构或砖木结构,在长期持续的雨水环境中容易损坏,墙壁等容易倒塌,瓦面也会漏水.历史上,传统古建筑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主要是通过每年的“年修”,勤于维护,确保屋顶不漏雨,地面排水顺畅,从而有效延长寿命。一旦因缺乏保护而长时间中断维修,损坏将很难恢复。
平心而论,近年来,随着文物保护意识的增强和保护力度的加大,古建筑等弱势文物的生存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善。然而,它的改进更多地集中在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代表性古建筑遗产上。据业内人士介绍,在此前的文化保护基金管理体制中,国家出钱“国家保护”,省出钱“省保护”,市县出钱“市县保护”,而那些原则上没有分级的古建筑则由当地政府负责。但是,他们中的很多人分散在偏远的农村地区,常年无人看管和维护,因此他们的生活状况岌岌可危。
高水平、强防护;等级低,保护弱,甚至对——没有保护,这是目前文化保护领域常见的困境。其实,虽然文物的等级不同,但本质上并没有“贵贱之分”。“物以稀为贵”,但常见的不代表没有价值。毕竟对于那片土地来说,乡村之上的古建筑虽然破败,但往往意味着文化底蕴的凝结,乡土情怀的体现。
近年来,文物保护基金制度有所调整,普遍倾向于低级文物。例如,2019年实施的新版《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省级以下文化保护单位也可以获得国家保护专项资金的支持,但比例有限。这意味着大多数省级保护古建筑的保护仍然主要取决于当地。
然而,古建筑的保护是一项系统的工作。它不仅需要设备、技术,还需要人力、资金等支持,背后是一个完整、细致的支撑机制。对于基层来说,很难开展和落实。就人力而言,省一级的文保人员还是供不应求,基层就更不用说了。那些低等级或者非等级的古代文物在日常保护中得不到照顾是一种普遍现象。
如果文化保护专业人才短缺,能否依靠当地社会力量?现实是,一方面
显然,从常态化文物保护的角度来看,单纯依靠各级政府的投入远远不够。要积极鼓励地方政府出台配套激励奖励政策,努力吸引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保护。但是,这些社会力量又怎么会愿意看低级的古建筑呢?这样的参与能否满足文物保护的期待?文物保护需要持久性,不是一次性的,也不是一刀切。在引入社会力量的层面,恐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现在,大雨已经停了,北方的寒意来了。许多文物和古建筑只能在来年修复。展望文化保护的征程,更多人愿意为那些在风暴中“没有安全感”的宝藏撑起一把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