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电为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繁荣发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九部委制定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议三年左右逐步建立治理机制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算法生态规范的算法安全综合治理模式。
强调完善算法安全治理机制,构建算法安全监管体系,推动算法生态规范发展。明确企业应建立算法安全责任制和科技伦理审查制度,完善算法安全管理组织,加强风险防控,排查治理隐患,提高应对算法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要求对算法的数据使用、应用场景、效果进行日常监控,感知算法应用带来的网络通信趋势、市场规则变化、网民行为等信息,对算法应用可能出现的违规、不公平、不公正等隐患进行预警,发现算法应用的安全问题。着力解决网民强烈反映的算法安全问题,严厉打击在算法监测评估备案工作中发现、网民举报核实的算法相关违法行为,坚决维护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算法安全。
《意见》强调,要维护网络空间传播秩序、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防范利用算法干扰舆论、打压竞争对手、侵犯网民权益等行为,防范滥用算法在意识形态、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方面带来的潜在风险。提高算法创新能力,积极开展算法研发,支持算法与社会经济领域深度融合。提高算法的自主可控性,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自研算法产品的推广使用,增强算法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