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景区旅游时,选择独具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作为伴手礼,成为越来越多游客的选择。近日,文化和旅游部、中宣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003010”的颁布,为进一步保护、传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入挖掘文物资源的精神内涵指明了方向。
早在2016年,原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文物局就发布了《措施》(以下简称《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对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作出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自5年前103010发布以来,我国文物单位创意产品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试点政策落实不到位、激励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
本次《意见》的内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当前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围绕基层实际需求,提出一系列具体工作措施。除明确实施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政策外,在创新开发方式、优化试点管理、完善收益分配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规定和探索。比如,鼓励一批试点单位与社会资本共同创办企业;鼓励试点单位结合自身条件,采取合作授权方式,引入竞争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创意产品的研发、生产和运营;建立成效评估机制,对试点单位实行“进、出”动态管理.这些举措既有利于当下,也有利于长远,既能增强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主体的活力,又能促进文化和旅游产品的升级换代,从而实现多重目标。
创意是文创产品的魅力。除了体验到在景区旅游的乐趣外,游客对景区文化内涵和体验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而文化创意产品是除了宣传资料之外最热门的宣传方式。从“文创冰箱贴纸”到“文创杯”再到“文创冰淇淋”,文创产品的价值、内涵、生命力和影响力都在不断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文创产品存在设计差、雷同、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也吸引消费者吐槽。为此,《意见》明确表示,要坚持创新驱动,鼓励发展数字文化创意产品;支持文物单位创新运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息成像、裸眼3D图形显示等技术,提升文化创意产品的文化承载能力、展示力和传播力。让虚拟世界展现文物的真实魅力,让传统文化在当代社会成功“穿越”,并被创新驱动,从而为文化创意产品实现长红提供不竭动力。
同时,《措施》强调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文物资源,避免过度商业化、娱乐化。103010年,着力建立在建章立制,采取切实措施补短板,为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发展定好基调、定好框架。
详细落实《措施》的要求并予以高度关注,将促进文化创意产业资源、创意和市场的共享,中国文化创意产品发展的局面将彻底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