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民委获悉,今年以来,我省积极推动民族地区纳入全省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目前民族地区7个脱贫县全部列入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范围,4个民族乡纳入2021年度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名单,157个民族村纳入2021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创建名单,23个民族乡列为省级民族乡村振兴试点。
据介绍,我省坚持把民族地区乡村建设作为精准脱贫、持久脱贫的治本之策,依托优势资源,因地制宜调结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增加农民收入提供了有力支撑。“十三五”时期,共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5亿元,带动各类投入15.9亿元,实施各类项目2460个,民族地区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今年以来,我省深入研究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进一步完善落实差别化区域政策,优化财政转移支付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民族地区同全省一道实现现代化”;“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规划民族地区部分明确了“发展壮大特色产业经济,增强民族地区发展内生动力,实现民族地区聚力向心发展”等系列目标举措。今年我省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围绕巩固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成果、保障民族地区基本民生需求等方面,大力推进省市县现场办公、为民族地区各族群众“三送”等实事。
下一步,我省将在县城建设、产业园区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企业和产业,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同时,加大新材料、新能源、特色装备制造等产业培育力度,加快形成特色产业集群,依托民族文化、绿色生态等资源,推进生态游、文化游、民俗游融合式发展。同时,将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民族地区尽快改变面貌,加快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