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电《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号,原辅材料、车辆、游艇、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清单陆续实施。记者从海口海关了解到,截至7月底,“零关税”政策下进口货物货值达26.9亿元,为企业减税4.62亿元,享受优惠的产品涉及船舶、游艇、汽车、飞机、生产材料和生产设备等。
为促进海南自贸港贸易投资自由便利,海南货物贸易采取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税收制度,对列入清单管理的货物、物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近日,随着一架“零关税”进口直升机顺利通关,海南自由贸易港实现了海陆空“零关税”进口货物全覆盖。
记者从海口海关了解到,海关大力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为确保政策早日实施,海关总署提前部署,多措并举,加快实施进口货物“零关税”海关监管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同步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