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电近日,住建部研究起草《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坚持一直呆下去,尽一切努力留住城市的记忆。保留和利用现有建筑,保持老城格局的规模,延续城市特色。
近期,各地积极推进实施城市更新。但在推广过程中,有继续过度使用房地产开发建设方式,拆除大型建筑,急功近利的倾向。有的地方随意拆除旧建筑,搬迁居民,砍伐古树,变相提高房价,提高生活成本,造成新的城市问题。
通知强调,要坚持划定底线,防止城市更新变形;坚持你应该留下来,尽你最大的努力留住这座城市的记忆;坚持能力,稳步推进转型升级。各地要不断加强实践总结,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探索推进城市更新试点,加强对市(县)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对在建和批准建设的城市更新项目进行复评,重新完善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方案,对涉及改头换面、大拆大建的彻底整顿。
在保留城市记忆方面,《通知》提出,对具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建筑和旧建筑,不得随意拆除、搬迁,不得因年久失修、擅自修缮或者随意闲置而退出管理。对拟实施城市更新的区域,要进行调查评估,梳理评估现有建筑现状,明确拟保留建筑清单,对未进行调查评估、未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专项工作确定的区域,不宜实施城市更新。支持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权属、不降低消防安全水平的情况下,对旧厂房、旧建筑等旧建筑进行改造、修缮和利用。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伐古树名木和有地方特色的现有树木,不开山填湖,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不随意重建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不随意更改老地名,杜绝“贪大、媚外、求奇”的乱象,禁止抄袭、模仿、仿造建筑。坚持低影响更新建设模式,维护老城区自然景观环境,保护古井、古树、古桥等历史遗存,鼓励使用当地建筑材料和形式,建设体现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的城市建筑,加强城市生态修复,留白增绿,保留城市独特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和建筑风格的“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