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电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通知》)和《通知》号通知,要求扎实落实文化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要达标。
《通知》强调,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制定和修订实施标准和服务目录时,要防止服务项目不达标、超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现有指标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对于超出国家规定范围的项目和安全等级超过国家标准的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强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避免出现不可持续的事项。
《通知》明确表示要加强金融安全。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央与地方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推动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制,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相关资金足额拨付到位。鼓励将适合政府采购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政府采购服务指导目录。要全面实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的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前期组织的自查,要关注“免费开放公共文化设施”“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等服务项目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补齐债务和堵漏项目。缺乏资金的要积极争取保障服务资金,缺乏必要设施的要及时配合发展改革部门,推动相关项目作为地方政府重点工作尽快提上日程。
按照《通知》的要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将达标,《国家标准2021》标准将得到很好的落实。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应当按照《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 《文化馆服务标准》 《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标准》的有关规定,免费提供基本服务,组织公共文化活动。开放时间和服务频率不得少于《国家标准2021》及相关文件。
关于送戏下乡项目,执行中共宣传部、原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关于戏曲进乡村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省、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活动计划,合理确定年度活动规模和数量、承办条件、购买方式和发放方式,并组织实施。
各级行政村(社区)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在阅读图书报刊时,要按照《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01《文化馆服务标准》等相关规定,丰富软硬件资源,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提供免费借阅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效率。
在少数民族文化服务项目方面,要以构建强烈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提供文化产品,开展文化活动,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与交流。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