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省文物局的指导下,陕西省文物局编制的《陕西省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简称《规划》)已经国家文物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出版。日前,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通知,要求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促进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是陕西省第一个省级长城保护总体规划。
《规划》的实施期为2021年至2035年。目标是通过对陕西省长城保护工作的科学规划,贯彻《长城保护条例》《整体保护与分段管理》的规定,推动长城保护规划的实施,促进区域社会、经济与长城保护的良性互动,逐步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惠及民生”的长城保护体系;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加强保护,促进社会参与,弘扬长城精神,把陕西长城真正完整地延伸到子孙后代,让陕西长城成为中国长城保护和展示的优秀典范。
《规划》要求重点实施“整体保护、分段管理”,协调好长城保护、社会经济发展和相关资源保护的关系,分步实施规划措施。包括理顺陕西长城保护管理体制,明确长城保护责任;科学制定陕西长城保护修复规划,完成重点维护计划和重点部位救援项目的编制;依法加强监管,严惩破坏陕西长城的行为;加强陕西长城保护的科学研究,完成“长城及其保护管理研究”项目;深入开展陕西省长城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加大陕西省长城保护经费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