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江苏省公安机关成功侦破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宿迁泗阳——座古墓葬被盗案,捣毁了一个勘查、爆破、盗卖一条龙的文物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追回文物1500余件。通过深入挖掘相关线索,2012年山东省滕州市官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张骞大遗址被盗案被侦破。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在侦破文物犯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然而,随着文物行业的日益普及,“文物热”持续升温。在巨大非法利益的驱使下,盗掘、盗窃、倒卖、走私等文物犯罪案件依然频繁发生,文物流通领域的非法交易、非法收藏等混乱现象依然存在,严重危及国家文物安全。
"文物是历史的根,是中华文明的传承."公安部刑侦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文物是宝贵的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见证了中华民族的生生不息。盗窃、挖掘、倒卖、走私等文物犯罪危害深远,必须严厉打击。
关注重点环节,打击全链文物犯罪
去年8月,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部署了新一轮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各类文物犯罪,特别是盗窃石庙石刻、挖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古建筑及其构件、盗窃破坏革命文物等犯罪。截至2021年4月30日,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各类文物犯罪案件1548起,捣毁文物犯罪团伙31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057人,追回文物4.5万余件,其中三级以上文物2462件。
据报道,2017年以来,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连续四年组织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侦破文物案件78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300余人,有效遏制了文物犯罪。
虽然公安机关一直对文物犯罪保持着高压和严厉的打击,但从目前全国各地发生的重大文物犯罪案件来看,文物犯罪的手段不断升级和蔓延到互联网,通过互联网进行链接、寻址和合作等活动,逐渐呈现出专业化、智能化和网络化的趋势。
公安部刑侦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犯罪分子跨地区结伙,组织严密,分工日益细化,形成了集出资、偷猎、倒卖、走私等犯罪为一体的黑色产业链,集团化趋势日益明显。一些犯罪团伙还利用先进的设备和信息技术,作案手法隐蔽,犯罪手段多样。
针对当前文物犯罪活动的新趋势、新特点,各地公安机关整合各类警力和文物部门资源,密切关注文物流通的关键环节,追查盗猎、盗窃,查处倒卖、贩卖赃物和走私,深挖幕后主凶,全力打击团伙、追逃、缴文物,彻查犯罪网络和幕后组织者、资助者,实现全链出击。
“目前,文物市场是盗窃和出售文物的重要渠道。一些犯罪嫌疑人将偷来的古董字画带到万文市场或拍卖行,企图“洗白”非法收入成都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侦查二处处长傅勇介绍。
博物馆和社会文物部门的有关负责人
案件上报后,公安部刑侦分局进行了监督。发现以魏莫刚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专业工具,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租了一套私房,定位地宫。陕西咸阳兴平青范寺古塔、代县阿育旺古塔、陕西咸阳滨州开元寺古塔等6座古塔和山西运城东郭、西州古墓群被盗,3座古塔的花被盗最后,经过14个月,陕西省公安厅成功侦破此案,追回了所有被盗转卖的文物。
“在调查文物犯罪时,我们通常通过各种渠道和方法收集线索,重点在‘中国盗(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上调查对比被盗文物的相关信息,确定文物线索和文物。价值,这个平台为我们办案提供了很大的帮助。”相关警方调查人员表示。
“中国被盗(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是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不断完善“打击和预防文物犯罪联合长效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收集中国被盗(失)文物权威信息,群众也可以举报线索。据了解,1988年被盗的一件国家一级商代青铜文物,是指群众通过平台举报后,公安机关会同文物部门及时停止拍卖,成功追回文物。
国家文物局博物馆和社会文物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不给不法分子非法倒卖文物留下机会,国家文物局不断完善文物市场监管机制,加强拍卖前审查、监管和记录核查,及时发现涉嫌非法文物交易线索,发布风险监控和预警,指导地方政府开展应急处置。
文物安全工作是一项跨部门、跨系统的综合性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凝聚力和多方联动。据国家文物局监管司负责人介绍,国家文物局加强了犯罪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及时向公安等有关部门通报了犯罪和犯罪线索,加强了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建设,大力确保了文物犯罪的查处。
据报道,近年来,当地公安机关与文物部门密切合作,建立和完善了从线索移交、案件监督、现场调查、文物鉴定、业务培训、信息通报等一系列长效机制。比如陕西省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建立了联合巡查工作制度;河北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建立了激励机制,鼓励举报文物犯罪线索。
进一步规定保护文物
有力法律支撑近年来,我国文物的保护与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上普遍形成了热爱文物、保护文物、严厉打击文物犯罪的浓厚风气。但由于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文物交易市场活跃复杂,以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我们的文物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亟须解决和完善之处。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相关人员介绍,我国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主要包括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在文物拍卖方面,主要有文物拍卖管理办法、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办法等规范性办法。“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多部相关法律,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关文物保护客体界定、主体责任等问题,以及文物保护法和现有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问题还存在法律漏洞,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
“在打击文物犯罪时,我们主要依照文物保护法、刑法和两高《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公安部刑侦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有关法律的补充完善方面,我们正会同国家文物局、最高法、最高检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相关指导意见,在案件管辖、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文物概念划定、多次盗掘认定标准等方面补充完善相关法律,更有力地支撑打击文物犯罪工作。
“接下来,国家文物局将会同公安部、最高检,研究制定文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共同指导地方加强文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同时,会同最高检开展文物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发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国家文物局督察司负责人表示。
文物安全工作不仅需要相关部门和广大文物工作者的执着坚守,还需要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国家文物局督察司负责人说,“12359”文物违法举报热线是发现文物违法信息的重要渠道,希望各界能够积极提供相关线索。
“积极参与文物保护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向公安机关举报盗掘、盗窃、倒卖等文物犯罪线索,有助于我们携手共筑文物保护钢铁长城。”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国家文物局督察司负责人说,保护文物需要具有更广阔的视野和更坚定的决心,联合多方力量,坚决守住文物安全红线,不断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合力把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继承好、守护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