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网上评分的积极作用,引导规范发展,使其更加科学可信,真正体现文化消费者的需求和愿望
网络文艺评分是网民评价文艺作品的一种直观便捷的方式,是大众文化消费评价的量化呈现,是人们选择欣赏文艺作品的参考指标之一。网络评分与文学创作和传播密切相关,值得关注。
评级网站最初的功能是为用户标记个人的阅读和观看活动,是一个分享和交流文艺兴趣的社交空间。现在已经逐步升级为信息通知、售票、社交娱乐等功能全面的网络社区,网络评级也成为文艺作品营销的“战场”。与传统意义上的文学批评不同,用户可以通过在线评分,做出更加直观、量化的正反评价,判断文艺作品的优劣。当成千上万的用户在网上不断打分,积累群体平均得分时,会对消费者产生一定的影响。
文化消费者评分文艺作品,得益于网络时代参与式文化的发展。受众和读者不仅可以主动表达自己的审美情趣,还可以通过在线评分与市场进行联系和互动。当量化的用户兴趣成为大众文艺评价和消费的风向标时,用户就从“流量实现”的“量”的存在变成了“口碑为王”的“质”的评价者。网络评分是网络媒体条件下传统口碑传播的一种新形式,其传播影响广泛。
互联网评分是互联网赋予用户权力的结果,普通用户也可以参与过去主要由专业评论者和学者进行的文艺评价。那么,普通用户参与评价后,在线评级如何从提供“有用”信息的口碑传播升级为文艺创作的“晴雨表”和“助推器”,用户和平台如何正视和履行自己的文化责任和评价责任?需要注意的是,文艺作品的欣赏和接受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消费,文艺用户不是单纯的消费者。对在线评分的认识和理解,既能停留在数字指向的个体意义和商业价值上,又能在多元、包容、互动的前提下,过滤掉过度商业化和偏颇的噪音,充分发挥在线评分的积极作用,引导规范的发展,使其更加科学可信,真正体现文化消费者的需求和诉求。
人工智能、5G等技术越来越深入地介入到文学艺术的创作和传播中,也在影响着文学批评的规范和秩序。依托人工智能、5G等先进技术,可以建立文艺用户、内容、评论、服务的数据库。以用户为节点,通过算法整合网络评分和专业文艺评论,构建更加全面、智能化的文艺评价体系。智能评价系统可以根据用户的观看评分、观看场景等信息,对内容或评价信息进行准确匹配,对分散在媒体平台上的专业评论、专家意见和用户意见进行智能整合和分发。此外,督促相关部门,培养和引导用户素养,完善评分规则,共同促进文学批评的良性互动和规范发展,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