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三星堆遗址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将遗址保护纳入村规民约。”“省、德阳、广汉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三星堆遗址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在2010年5月26日上午召开的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备受各方关注的3010号议案被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今年3月,三星堆遗址的重要考古发现在国内外引起了很大的轰动。三星堆遗址的保护和管理得到法律保障,省级制定法律法规是及时和必要的。为此,省委决定‘升级并加快’三星堆遗址保护立法。”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和卫生委员会副主任黄勇在解释该法案时表示。
“三星堆遗址已入选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加快申报世界遗产势在必行。遗址保护条例的制定不仅是遗址保护管理法制化的需要,也是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必要条件。”黄勇表示,在起草过程中,除法律法规外,还注意与遗产申请相关的国际公约的协调。草案第九条规定“三星堆遗址保护规划应当符合《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草案)》要求”,草案第十条规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划定并公布,并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要求相衔接”。
扩大社会参与也是一个亮点。草案第八条规定“鼓励三星堆遗址所在地村(居)委会将遗址保护纳入村规民约”,“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通过捐赠和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三星堆遗址保护”;第16条规定,"鼓励通过雇用文物保护者、成立群众文物保护组织和志愿服务等方式协助遗址保护"。
草案还注重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三星堆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三星堆遗址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省、德阳市、广汉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三星堆遗址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