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人工智能(AI)继续写经典小说,有曲折但颇有创意,在一些文化社区和视频网站引起热议。一时间,人类作家能否保住饭碗再次成为讨论的话题。
这种关注在文学创作领域并不独特。在新闻领域,新闻算法程序或者所谓的新闻写作机器人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这些程序不仅可以撰写和发布新闻信息,还可以根据用户新闻信息消费行为的特点智能过滤和推送后续新闻话题,使新闻信息分发更加准确有效。自动新闻写作软件“叙事科学”的开发者甚至认为,在未来,这种人工智能软件将逐渐转向“新闻产业链的顶端”——解释性新闻。同样,在剧本写作、电影剪辑、音乐创作、艺术设计等领域。超越单纯的重复劳动,基于人类独特的创造力,人工智能的介入越来越深。这一切是否意味着人工智能最终将取代人类,成为文化生产的主角?
不可否认,人工智能在很多方面比人类高效得多,但要得出人类将被它取代的结论显然为时尚早。无论人工智能与人脑的距离有多近,其固有的局限性决定了两者的区别永远是不可逾越的鸿沟。而这不仅仅是数量上的差别,更是质量上的差别。人工智能获得了与人类同样的自我意识,成为与人类平等的意识主体,甚至反过来控制人类。这样的场景基本上只存在于科幻电影的虚构情节中。
人工智能可以通过深度学习和自然语言生成技术完成诗歌创作或小说延续,但这并不意味着机器的“思维”过程等于人类的思维过程,也不意味着人工智能算法机制产生的诗歌或新闻等文本产品具有与人类产生的同类作品相同的创造力或文化特征。根本原因是人工智能技术无法突破符号操控的层面,不可能有头脑和主体概念的机器。它不可能像人类一样有自我意识,所以它可以创造一个复杂的概念、价值观和意义系统。
比如人工智能虽然可以按照蒲松龄的《狼》继续写出引人注目的情节,但这种“创造”并不能说明软件程序本身具有主观意识,从而导致主动“创造”和反思这一活动的主观意图。相反,蒲松龄在特定的历史语境中,基于自己的独特处境,有创作这部文言小说的冲动,并以自己独特的文体呈现出来。前者只是软件程序对已有的海量数据和符号进行深度学习的结果,后者体现了人类创作者独特的主观意识。
虽然人工智能算法可以识别特定的结构化信息,即使随着技术的发展,它也可以识别和定位相对复杂和模糊的信息,如情绪、情绪和态度,但是人工智能在处理这些信息的过程中并不产生相应的复杂情绪和情绪反应。它从不产生“自我”的概念,解释“自我”在做什么,为什么,从而赋予它的存在一种意义和价值。人类意识的独特之处在于,人类不仅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而且还解释自己行为的意义,并将其与复杂的情感和社会语境相结合,从而创造出无穷无尽的意义解释的可能性。在自我反思的过程中,他们修正了以往的意义体系,从而产生了特定的概念谱系和文化史。这些都不是人工智能和机器人程序可以做到的,只能学习和分析信息的符号特征。
与人类相比,人工智能无法理解人类表达的细微差别,也无法形成价值判断和道德使命感,即使它有能力在进一步发展的情况下分析情绪或软事实,识别不规则或异常的数据信息。正是这些无法量化的意义内涵影响了人类文化创造的独特表达,同时也凸显了人类文化实践丰富的社会政治意义。
总之,尽管人工智能算法技术发展迅速,近期有突破的可能,但人工智能不可能形成类似人类思维过程的真正意义上的“意识”。这种缺陷导致人工智能技术停留在不断完善对信息和符号形式的分析和控制的层面,不可能发展出独立思考的“灵魂”,所以人类主体不可能具备基于大脑神经思维过程的意义建构能力、文化创造力和道德感,以及基于身心合一的主观意识。
毫无疑问,在与人工智能的博弈中,人类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但随着人与机器智能分工比例和模式的变化,人类会不断地自我创新。在这种情况下,人工智能的发展趋势是与人类携手并进,相互促进,而不是完全取代人类。一方面,人工智能的应用解放了劳动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人工智能往往在人类的引导和调整下表现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