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中央农办、国家农村振兴局等30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准确满足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的发展需求,促进消费援助升级。
《指导意见》指出,“十四五”期间,消费援助工作应以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为重点,以“三区三州”和农村振兴重点援助县等原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任务重的地区要巩固扶贫攻坚成果,兼顾其他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群,继续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进一步突出市场导向,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不断提高市场参与度,通过加强有针对性的采购援助,加强区域合作。
《指导意见》强调,要不断加大各种政策、资金和项目的支持力度,进一步突破消费、流通和生产中制约消费援助的痛点和难点,不断推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的质量提升和效率提升,帮助贫困地区特色产品畅销。要进一步创新利益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围绕供应链、流通链和生产链建设,组织创建一批消费援助示范城市和生产区示范区,鼓励和引导相关地方打造一批区域公共品牌,促进消费方和生产方互利共赢。
《指导意见》还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对滞销农产品的监测和预警,建立多方联动的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解决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滞销问题。要加强政策激励和约束,全面采取财政、税收、投资、土地、金融、人才、征信、行业准入等激励和约束政策,促进消费援助更加规范、有序、可持续发展,为“十四五”期间巩固和扩大扶贫解困成果、全面推进农村振兴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