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布《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办法(试行)》,明确省政府将对省级重大文艺项目和优秀奖项给予支持和奖励。经费由省级预算安排,年度预算规模3亿元。
其中,重大文艺项目支持的作品类型主要有电影、电视剧、舞台剧等。四川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建立了重大文艺项目动态评选机制。原则上每年评选六部电影、六部电视剧、六部舞台剧,然后再评选三部电影、三部电视剧、三部舞台剧集中支持,由领导小组具体评选批准。以舞台剧为例,将按照各部门扶持总额不超过项目预算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标准进行扶持。舞台剧项目应在申请前完成舞台首演或试演。
优秀获奖作品的类型包括影视、舞台艺术、文学作品、视觉艺术等。评奖范围是在四川省内已确立的,由四川省有关单位(机构、个人)独立创作或作为第一制作者创作的,具有作品著作权、评奖申报权和荣誉权,在国家部委主题文艺创作项目中入选,在国家部委重要文艺奖项中获奖,或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优秀文艺作品。
这项工作将在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支持和优秀产品奖励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建立重大文艺项目支持评选和优秀产品评审认定机制,由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