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提出了推进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行业优质发展的意见,全面部署城镇相关行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
《意见》明确五个关键任务。首先要清理和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各种不同名称的不符合收费项目,明确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用户不承担建设项目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
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以“许可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约束和激励相结合的定价机制,在严格成本监管和考核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和动态调整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价格。
对少数预留收费项目,实行库存管理,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项目,制定并完善成本监审和定价办法;对价格或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严格规范经营者的收费行为。
此外,《意见》还对提高行业服务水平、改善行业发展环境提出了具体要求。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是城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具有明显的基础性、先导性和自然垄断性,直接影响公共利益和人民生活质量。清理和规范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行业收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社会负担,提高人民满意度。
据了解,为确保《意见》的顺利有效实施,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工程安装、维修等领域的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重点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回应社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