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碳调峰和碳中和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2021年八大重点任务之一。“十四五”是我国实现碳排放峰值的关键时期,也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的关键时期。要按照中央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加快制定和实施碳排放峰值国家行动计划,作为减少碳和污染的总体出发点和“牛鼻”,实现碳排放峰值与高质量经济发展的高度协调统一,构建新的发展格局,深化反污染斗争。
碳峰化是指某一地区或行业的年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历史最高值,然后经历平台期,进入持续下降的过程,是二氧化碳排放量从增加到减少的历史转折点,标志着碳排放与经济发展脱钩。峰值目标包括峰值年份和峰值。碳中和是指人类活动在一定时期(一般为一年)内在一定区域内直接和间接排放二氧化碳,以造林吸收的二氧化碳抵消,实现二氧化碳“净零排放”。碳峰化与碳中和密切相关。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和前提。峰化时间和峰化程度直接影响碳中和的持续时间和难易程度。后者是对前者的严格约束,要求达到峰值的行动方案必须在实现碳中和的指导下制定。
提高思想认识,以尽早达峰争取战略主动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很多地方认为化石能源的使用在2030年之前可以继续大幅度增加,甚至把“十五”发展规划规划规划在“高碳”的轨道上,爬上碳排放的“新高峰”,再考虑达到“新高峰”后的下降,没有实现碳中和对地方发展的落后要求。
根据基准,欧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世纪90年代达到峰值45亿吨,美国在2007年达到峰值59亿吨。预计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将达到106亿吨左右,是欧盟的2.4倍,美国的1.8倍;按照欧盟本世纪中叶实现碳中和的目标,用了60年才达到峰值,而中国只用了30年就达到峰值。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面临着在更短时间和更大范围内减排的要求。“十四五”期间新建高碳项目的排放将持续到2050年左右,这将为实现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带来巨大压力,并缩小未来20至30年低碳技术的发展空间。因此,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实施碳调峰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把气候变化作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研究部署“十四五”计划。
从地方和行业两手发力,确保落实碳达峰国家自主贡献
地方政府是负责实施国家碳调峰任务的主体,要加快制定调峰计划,开展调峰行动。中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在发展阶段、经济实力和资源禀赋上存在较大差距。因此,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加强国家层面的统筹协调,提出分阶段达到不同区域峰值的路线图,明确不同区域达到峰值的时限和重点任务。“十四五”期间,经济发展水平高、绿色发展基础好、生态文明创建热情高的地区要努力成为“领跑者”,率先实现碳峰值。北京、上海、天津等直辖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美丽中国创建示范区、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
作为“世界工厂”,工业是中国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领域,约占中国总排放量的80%。因此,尽快实现重点行业的巅峰,快速跨越平台期,是保证2030年前全国巅峰的关键。“十四五”期间,要明确重点行业的峰值目标,提出行业碳排放对标、标准约束、增量控制等措施的手段和机制,开展低碳技术项目库建设。在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增加碳排放控制要求,研究制定高碳产业目录。推进产品碳标签和碳足迹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产业链和供应链低碳化。交通和建筑也是二氧化碳排放的重要领域。针对交通运输领域,需要制定并实施以道路和航空运输为重点的绿色低碳交通运输行动计划,尽快实现交通运输领域的碳峰值;在建筑领域,要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
加快能源结构转型,建立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来自化石能源消耗。因此,实现碳峰值和碳中和的关键是实施能源消费和能源生产革命,持续降低化石能源消耗。对中国来说,煤炭是化石能源消耗的主要部分,煤炭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占中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70%以上,因此近期能源结构转型的重点是严格控制煤炭消耗。各地要制定“十四五”计划和中长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确定煤炭削减路线图,保持全国煤炭消费比重持续快速下降,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领域要继续加大煤炭总量削减力度。按照集中利用、提高效率的原则,近期减煤重点应是加大对民用散煤、燃煤锅炉、工业炉的煤炭替代,大力实施末端能源电气化。
大力加强非化石能源发展。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应不低于20%。东部地区“十四五”期间新增电力主要由本地区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区外输电满足。加快UHV输电发展,显著提高中西部地区可再生能源消费能力。
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构建现代气候治理体系
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价格、税收和交易等手段引导低碳生产生活行为。围绕气候投融资和全国碳市场建设,推进碳峰值计划实施。加强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展气候投融资渠道,在原材料、燃料、生产工艺和产品等重点行业实施价格管制激励政策,在税收上给予低碳产品优惠。开展全国碳市场和配额有偿分配制度建设,将国家认证的自愿减排纳入全国碳市场。改革环境保护税,研究制定碳税融入环境保护税的方案。鼓励探索和发展碳包容性工作,激发小微企业、家庭和个人的低碳行为和绿色消费理念。
进一步强化政府在碳高峰行动中的主体责任。将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员和党政领导综合考核,强化过程考核和考核问责。
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推进技术研发和工程示范
科技发展是推动低碳技术应用和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要求不断提高的背景下,抓住机遇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王晋南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阎刚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研究员)[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