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狠抓项目建设,强化服务保障,加强项目储备,以问题为导向,坚持集中协调和日常跟踪协调相结合,用好“月协调”“季督查”项目工作机制。
同时,强化项目分级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统筹推进,对标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推进举措,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生态环保同步推进。
此外,部门联动保障要素,落实省重点项目用地、用林、用海和建材、火工油品、物资供应等需求;紧紧围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要求,扎实推进重点项目,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