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强改革创新,健全法规政策标准保障体系。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将着力构建低碳法规标准体系;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建筑绿色发展等方面地方性法规政策制修订;加快地方节能、低碳标准更新升级,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推动节能、低碳产品认证。
同时,完善重点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重点碳排放单位管理办法,实施低碳领跑者行动,形成一批绿色低碳的灯塔企业。“十四五”期间,市管企业率先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实现所属建筑、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尽用。
此外,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继续完善碳市场要素建设,创新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和碳普惠机制;做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建设;推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支持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信贷、债券、基金、期货、保险等绿色金融创新实践。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开展低碳学校、低碳社区、低碳建筑创建活动。
记者获悉,北京也将创新区域低碳合作机制,协同合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主要包括:弘扬冬奥碳中和遗产,持续推进北京市大型活动的可持续性管理标准及体系建设;推动京津冀能源低碳转型,大力开发区域风电、光伏和绿氢资源;加强区域绿色低碳合作,促进区域节能环保、新能源开发、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合作,支持头部企业加强资源对接;推动京津冀规模化、协同化布局氢能产业,打造氢能产业集群。
“未来,北京将建立健全目标责任管理制度,率先探索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实施方案》基础上,北京市还将逐步研究制订“双碳”背景下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实施方案,建筑、交通领域实施方案,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实施方案,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方案,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方案等30项专项政策,形成北京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定期开展动态评估工作,不断优化完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