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可申请财政补贴。昨日,《2022年度北京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奖补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以推进建设“住宅、办公充电为主,公用快速供电为辅”的充电设施网络和“布局合理、高效集约”的电力交换网络。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2022年奖补的对象、范围、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流程、评审评估等内容。
哪些单位可以申请奖励和补贴?征求意见稿提出,此次将对社会公共充电设施、电力交换设施和内部充电设施的产权单位给予资金支持。其中,社会公共充电设施是指建设在社会公共停车场或可用于充电服务的停车场内,向公众开放,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商业性充电设施。单位内部充电设施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在单位内部停车场建设的充电设施,主要供单位及其职工自用电动汽车使用。社会公共充电设施和换电设施奖励期限为2020年10月1日或建成运营之日至2022年5月31日。
奖励标准不是一刀切,而是“因站而异”。其中,社会公共充电设施和电力交换设施日奖励标准为0.2元/千瓦时;年度奖励标准根据充换电站评价结果分为四个档次,具体为106元/千瓦时(A级)、90元/千瓦时(B级)、74元/千瓦时(C级)、0(D级)。奖励金额应结合不同等级奖励标准和纳入奖励范围的具体天数给予。
充电站未通过考核监测的,取消奖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