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9日从山西省教育厅获悉,为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提高校外培训综合管理水平,该省要求各级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行政执法检查。县(市、区)行政部门每年要覆盖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及时通报校外培训违规典型案例。
近日,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等7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103010要求,到2022年底,山西省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体系基本建立,各级相关部门间统筹协调机制基本理顺,执法力量明显增强,执法质量和效率大幅提升。到2024年,基本建立权责明确、管理规范、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监管到位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体系。
此次执法的重点包括违法违规举办培训机构;违反培训合同、培训课程、培训教材、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培训费用等规定的;违法广告;违反属地管理要求,擅自校外培训等。
同时,对于投诉举报多、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校外培训机构,可适当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等重点时段部署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隐形变异培训。
据《方案》,山西省将建立省市县三级各部门分工负责的联合执法机制,促进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异地之间的协调联动,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各级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服务,鼓励和支持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该省要求各级行政机关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指导性案例。探索信用监管方式,通过建立信用档案记录各类培训机构违法信息等。将重大违法失信行为纳入失信惩戒范围,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此外,山西省将建立和完善对严重违法行为的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以及终身禁止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对违法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依法依规采取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