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电 13日,海南省委宣传部召开“奋进自由贸易港新时代”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实施和高质量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阳萌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税制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今后将把握好收盘操作时间,做好销售税改革工作。
阳萌表示,今后在全岛关闭的同时,将依法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现有税费,并启动商品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营业税的相关工作。
他表示,从税制安排来看,营业税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初步实现贸易自由和便利的基础。销售税改革,辅以“零关税”安排,可以有效降低进口成本,初步形成与全岛封闭时贸易投资自由便利相适应的税制安排。
“营业税的‘五税合一’不是简单的统一,不是翻译,而是一个新税种的创立,是税制的重大变革,其影响体现在方方面面。”阳萌说,“五税合一”大大简化了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税制,降低了征税成本,提高了税收征管效率,企业经营和财务核算更加便捷高效。同时,未来的销售税将在商品和服务的零售环节征收。对于生产型企业来说,这五项税收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不再承担,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增强企业活力。
在介绍自由贸易港税收政策实施情况时,阳萌说,截至目前,海南自由贸易港已实施11项税收优惠政策,分别是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新政策、企业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原材料零关税政策、交通工具和游艇零关税政策、国际航运船舶增值税政策、 洋浦启运港退税政策,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国内外船舶同船加注保税油和本地油。 为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海南自由贸易港税收优惠政策动态调整。
他表示,未来海南将初步建立与贸易投资自由便利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安排,进一步加强顶层制度设计,逐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完)[编辑:宋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