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电 台湾省居民从16日起可以在mainland China直接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厦门台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吴家英17日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表示,此举将进一步完善惠及台胞的政策措施,不断为台胞提供发展机会和平等待遇,帮助台胞和企业积极融入mainland China发展新格局。
16日,国台办、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实施《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工作的通知》。自3月16日起,台湾省居民可在北京、天津、上海等省市(地区)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直接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特许经营除外),厦门位列其中。
吴家英表示,改革开放40年来,大陆不断出台重要惠台惠民政策,体现了大陆对发展两岸关系的巨大善意。台湾省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开放新政策的实施,将为台湾省民众特别是台湾省青年、mainland China普通民众和mainland China相关企业开辟新的机遇,帮助更多同胞分享相关政策叠加带来的更好的就业创业机会,进一步开拓广阔的大陆市场,实现个人发展。
他说,新政可以充分发挥台湾省的产业、技术和服务优势,为大陆相关产业的提升带来活力,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为大陆居民引进优质服务,扩大两岸利益。
早在2006年1月18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前身——,厦门市工商局就出台了《台湾居民在厦门市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的若干意见(试行)》,这是首个“台湾省居民个体户”的落地政策,允许台湾省居民在厦门申请个体经营营业执照。厦门市工商局还为台胞办理个体户证开辟了“绿色通道”,体现了台湾“先行先试”的精神——惠台。
2015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联合发文明确,支持台湾省居民和台湾省农民依法以个体经营组织形式在片区内设立个体工商户,取消从业人员和经营面积限制,按照省政府公布的目录放宽经营范围限制。
吴家英表示,本次《通知》增加了试点范围,明确台湾省居民个体工商户的构成仅限于个体经营;经营范围涵盖粮食种植等122项。经营范围涉及行政审批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中新社记者表示,结合这一文件的发布,管理局将进一步梳理和规范台湾省居民个体户相关行业清单,落实好政策,继续为台湾省居民个体户提供优质高效的登记服务。
据披露,截至今年3月15日,厦门共有台湾省居民个体户638户,占福建省的三成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