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电 广州市工程质量安全保险团体标准25日正式发布。该保险包括简单低风险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保险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程质量潜在缺陷的第一份保单已于2021年4月在琶洲东AH041405地块落地。
《广州市工程质量安全保险》团体标准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提出,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广州市监理行业协会主编《广州市简易低风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险及服务规程》3010(以下简称《标准》),涵盖保险方案、施工过程风险管理、保险理赔等业务领域,旨在为保险公司和风险管理机构开展服务提供工作指导。
据介绍,工程质量潜在缺陷的保险范围涵盖了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等质量问题。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险责任期为10年;地下、屋顶、卫生间防水渗漏等保温防水工程,保险责任期为5年;用于建筑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等。保险期限为2年。
以住宅项目为例。施工单位投保质量安全保险后,保险公司将委托风险管理机构对工程从工程勘察到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管理,以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承保因施工质量安全造成的损失。
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人,在房屋交付给业主后,出现渗水、墙体脱落等质量问题,可以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维修。保险公司可以借鉴车险理赔模式,无感小案快速理赔,中大案快速修复,第一时间解决房屋质量问题,大大减少小业主索赔无门,施工方推脱的现象。
据悉,该标准的发布填补了广州市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的空白,为指导广州市简易低风险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保险及服务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质量风险管理服务活动提供了统一的标准依据,提高了质量风险管理和服务水平,对简易低风险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的保险和服务行为起到了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