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本报从山西省统计局获悉,2021年,山西商品房销售面积3204.4万平方米,增长19.3%,增速比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分别回落62.8、38.4和23.0个百分点。
统计局数据显示,商品房销售面积3034.9万平方米,增长19.0%,占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比重由上年的94.9%下降到94.7%。商品房销售额2170.9亿元,增长15.1%,增速比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分别回落54.4、35.0和25.5个百分点,其中商品房销售额2030.1亿元,增长15.8%,占商品房销售额的93.5%。分季度看,商品房销售面积一季度增长82.2%,二季度增长48.3%,三季度增长23.8%,四季度增长13.9%。山西省统计局认为,2021年,山西商品房销售市场呈现高开低走、持续回落的态势,商品房库存止跌回升。
截至2021年底,山西省商品房待售面积861.5万平方米,增长9.7%,比上年提高28.4个百分点,结束了连续5年的下降趋势。其中,商品房待售面积517.4万平方米,增长11.4%,增幅比上年提高30.1个百分点;写字楼待售面积21.2万平方米,下降12.3%;商品房待售面积187.4万平方米,增长11.6%,增幅比上年提高34.1个百分点。山西省统计局指出,该省新增仓储项目计划总投资增速下降,反映房地产开发投资稳定增长后劲不足。2021年,山西省新增房地产仓储项目538个,比上年减少26个,计划总投资2954.4亿元,下降7.1%。单个项目平均计划总投资5.5亿元,比上年减少1447万元;发展投资466.1亿元,下降25.8%,下降8.9个百分点。
分城市看,运城、晋中、大同、太原、临汾、晋城、朔州房地产仓储新项目计划总投资均呈下降趋势,增速分别为-51.2%、-48.7%、-47.6%、-31.4%、-15.5%、-6.8%、-2.6%。山西省统计局提出,坚持“房住不炒”导向,保持政策稳定,房地产开发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深度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三点建议。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工具和手段,加强预期引导,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期租赁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人合理住房需求, 加快建设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补齐租赁住房短板,解决新市民和年轻人住房问题。 继续稳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满足改善性住房合理需求,完善政策协调、调控联动、监测预警、舆论引导、市场监管等机制,努力稳定地价、房价、预期,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探索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筹资机制,鼓励和支持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进一步完善“三线四档”融资管理规则,严格执行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制度,坚决查处违规经营贷款、消费贷款和用于购房的信用贷款,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建立房地产联动机制,借鉴北京市限房价、控地价、提品质的做法,严格审查购地企业资质,建立购地资金审核偿还机制。针对个别房地产企业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以“保交房、保民生、保稳定”为首要目标,以市场化法治为原则,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