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记者从青海省农业农村厅获悉,青海省自2020年启动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以来,改革稳步推进,成效显著。青海省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初步形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呈现新局面。
据了解,近两年来,我省投入1000万元,为省、市(州)、县(市区)三级50个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统一配备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4820套,实现了装备统一标准、配套和管理,硬件条件明显改善。同时,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合作,成为全省首家颁发并持有《行政执法证》的综合执法机构。迅速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法律法规培训和执法培训比武活动,创建4个“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
在执法实践中,结合全省实际,狠抓种业耕地、动物卫生、农资打假等农业生产关键环节,两年共办理相关案件133件,其中9个县实现农业执法案件零突破。
截至目前,全省设立了1个省级、8个市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机构,41个县(市、区)设立了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核定编制603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562名执法人员在岗履职,为建设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出口区、促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护航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