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
建议将节能放在首位,加强能源强度降低的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的灵活性,将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材料能源排除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之外,合理确定各地区的能源强度降低目标,加强能源消费“双控”政策与二氧化碳峰值排放和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
意见还提到,要逐步建立能源领域的碳排放控制机制。制定修订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组织对重点用能企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
同时,统筹考虑各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状况、开发利用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科学分解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和最低比例目标,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完善可再生能源和电力消费保障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地方能源预算管理制度,探索能源消费产出效益评价。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能源消费交易市场和绿色电力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