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农村工业发展的支持并不意味着要在农村进行大规模的非农业用地扩张,要大幅度提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政策的目的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满足农村富裕产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而不是简单地将城市工业用地政策移植到农村,不让所有产业都涌向农村争夺建设用地。
刚刚通过的“十四五”计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完善农村土地利用保障机制,保障设施农业和农村产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完善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存量政策,实行负清单管理,优先安排农村工业发展和农村建设用地。可以说,农村工业用地正在迎来新一轮的政策机遇。
一般来说,农村工业用地既有农业用地,也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农村工业用地的困难主要是获得非农业用地的困难。农村除了传统的种植养殖,很多新兴产业和配套服务设施都属于非农建设用地范畴。过去,许多地方追求工业和城市优先。在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情况下,农村地区一般很难获得建设用地指标。优先考虑城市商住用地、工业用地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后,可用于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的指标很少。
针对这个问题,很多地方政府想了很多办法,但都不尽如人意。在许多地方,通过改造“空心房屋”和宅基地,一些建设用地目标已经腾出,但大多用于城市建设,而较少用于农村工业。即使一些地方在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中为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预留了少量的土地利用指标,但由于缺乏详细的村级规划,难以发挥有效作用。随着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原有的土地利用类型和土地供应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需要保证一定的建设用地,这已经成为业内共识。
“有工作就成功,没工作就没成功。”完善农村土地利用保障机制,既要坚持城乡一体化,又要体现城乡差异。以县为单位,统筹考虑,为不同类型和特点的产业提供不同的空间载体和土地利用方式。目前的情况是,一方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被广泛使用和闲置浪费,另一方面,农村工业用地难以保证富民。因此,在具体方式上,首先是优化存量,依靠内部挖潜,节约集约,扩大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盘活现有建设用地资源;其次,要给出一些新的建设用地指标,确保必要和急需的产业整合项目及时落地,并进行必要的增量。
典型的例子是乡村旅游的现货土地供应模式。目前,浙江、四川等地正在发展乡村旅游项目点状供地模式,有效解决了乡村旅游项目用地分散、单块土地数量少的问题,改变了传统的整体供地模式,节约了土地使用者前期资金投入。在试点地区,保护优先和集约用地已形成发展乡村旅游的共识。这些地方都很清楚,要通过盘活现有土地或优化现有土地,最大限度地利用闲置的农村土地;工程建设要生态化,建设规模要缩小,城市化要加快
需要强调的是,国家对农村工业发展的支持并不意味着要在农村进行大规模的非农业用地扩张,要大幅度提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农村发展第二、三产业必须坚持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土地规范利用的原则,保证在不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突破建设用地规模、不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下进行。比如放宽设施农业用地,不允许以设施农业的名义在耕地上进行非农建设。比如,为了防止一些地方借机在农村圈地搞房地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土地使用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行业。总之,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满足农村产业发展的土地需求,而不是简单地将城市工业用地政策移植到农村,而不是让所有的产业都涌向农村争夺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