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在SMC(中国)有限公司,一份由企业自主签发的原产地声明被打印出来。这是自《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生效以来,第一份由经批准的出口商自主签发的原产地声明。有了这份原产地声明,该公司生产的一批价值20万美元的气缸将出口日本,并享受零关税的优惠待遇。
“因为业务需要,我们每年要申请2000多份出口原产地证书。在原来的模式下,你需要一个一个向海关申请。”SMC(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马青海拿着新打印的原产地声明说。“现在,我们足不出户就可以独立出具原产地声明,真的非常方便。”
据了解,在今年1月1日起生效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中,新增了经批准的出口商原产地申报新模式,即获得经批准出口商资格的企业经海关批准后,可自主签发原产地申报单,与海关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可享受相应的关税减免优惠待遇。
北京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伟表示,原产地自主申报制度是高水平自贸协定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RCEP实施内容的亮点之一,体现了RCEP成员国共同倡导的企业信用管理理念,将降低企业成本,提升通关便利性。RCEP协定实施以来,北京海关不断加大对RCEP项下关税减让和原产地规则的宣传力度,扩大在京核定出口商规模,让更多诚信守法、有原产地管理能力的企业充分享受优惠协议。
王伟表示,希望广大进出口企业全面掌握RCEP下的原产地规则,建立完整的原产地资格文件管理体系,通过提升信用水平和合规管理,获得核定出口商资质,充分享受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