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青年报》报道,1月7日,国家邮政局《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当购买、发送和接收快递已经成为很多人的日常购买行为时,大多数人希望亲自接收快递,即通过面对面的检查来确定是否退货或向商家主张其他权利。即使暂时无法当面领取快递,消费者也希望快递员在征得其同意后签字或送达服务站,以便了解快递员的到达时间,及时取回快递。如果人们寄贵重物品,快递员更有必要亲自将物品送到收件人手中。“七天无理由退货”权的行使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向商家付款的时间,从签收快递开始计算。也就是说,在快递签收但未实际送达收件人期间,收件人需要承担额外风险。
快递是一种有偿的商业服务,而不是亲戚邻居之间免费“带货”的友谊行为。这就决定了快递企业必须以规范、满意的方式完成配送,不允许投机取巧,会变相妥协义务,损害消费者权益。
预计在多方努力下,“收到快递”将尽快成为过去,快递服务将更加规范、更加贴心、更让消费者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