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电 “在民政部开展的2021年民政重点任务综合考评中,我省被评为‘优秀’,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2021年累计民政投入57.15亿元,比2020年增加3.31亿元,有效履行了民政部门的政治责任。”10日,青海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石在讲话中说。
同日,2022年青海省民政工作会议召开。石向记者介绍了省民政系统在落实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方面取得的成效。
2021年,青海省制定了《青海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养老、殡葬、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三个专项规划,扎实推进市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投入7.34亿元实施市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95个。争取中央财政补助36.04亿元,同比增长20%,为历年最高。
青海省进一步推进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全面落实各项救助政策,扎实做好低收入和支出型家庭认定工作。全年批准边缘支出型低保对象27.84万人,新增农村低保对象3.93万人,农村临时救助对象16.6万人。
“统筹推进社会救助领域9项改革试点,在西宁推广国家级“物资服务”救助试点经验。介绍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1《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五类地区特困人员年龄首次降至55岁,民政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石介绍,青海省连续13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全年投入救助补助资金31亿元,有效保障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36.29万人,为25.16万人提供临时救助。五年来第一次没有过多的资金余额。
据介绍,青海省扎实推进国家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和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推广,优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投入1.2亿元为全省9.9万名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县级行政区域城乡统筹全覆盖。投入3.7亿元实施养老服务设施能力提升、适老院改造和农村互助社新建、改建、扩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