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前11个月,开工项目478个,投资近9000亿元。3354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近日发布的全国PPP(政府-社会资本合作)综合信息平台管理数据库项目数据显示,2021年前11个月,新增PPP项目595个,投资11773亿元,同比减少3905亿元,降幅24.9%。签约项目527个,投资12103亿元,同比增加496亿元,增长4.3%;开工建设项目478个,投资8902亿元,增长312亿元,增长3.6%。新仓储项目投资金额虽有所下降,但签约落地项目和建设项目投资金额稳步上升。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基础设施投资要适度超前。PPP模式在助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特别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欢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举世闻名的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即将举办,冬奥场馆将成为焦点。位于北京奥森公园的国家速滑博物馆是通过引入首开集团、北京城建集团等社会资本方,以PPP模式建设运营的。
“采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方参与冬奥场馆的建设和运营,不仅可以吸引社会力量,缓解政府资金压力,更重要的是充分发挥其在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的综合和专业优势,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吴卫星说。
2014年以来,PPP累计入库项目10209个,投资16.1万亿元;签约落地项目7618个,投资12.7万亿元,签约落地率78.8%;累计开工项目4748个,投资7.5万亿元,开工率46.6%。
经过几年的探索,PPP市场逐渐成熟,进入规范稳健发展阶段。
根据吴卫星的分析,过去几年,PPP通过放宽准入、打破垄断、引入竞争、鼓励创新、坚持绩效导向、协调政府市场两种资源,推动了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经过实践探索,PPP模式已成为我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抓手。
毕马威咨询(中国)有限公司政府及基础设施咨询合伙人李炜分析,PPP模式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化工作流程,强化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合作共享,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适度超前”有个干脑袋" PPP模式有望实施适度超前的基础设施投资."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方芳表示,PPP模式通过市场竞争提供服务,其严格的项目论证和对政府承受能力的衡量,消除了与实际需求不相符的过度基础设施投资,有利于“适度超前”。
事实上,近年来,PPP模式在各个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中都很活跃。以“两新一重”(新基建、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建设重大项目)为例。2021年前11个月,新增仓储项目473个,投资10351亿元。签约项目395个,投资9972亿元;开工建设项目405个,投资7822亿元。其中,新仓储项目投资前五名分别为:交通6437亿元、市政工程2367亿元、城市综合开发。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投资部季新华认为,“一方面,PPP模式可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煽动社会资本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基础设施,适度推进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经济的跨周期、逆周期宏观调控作用;另一方面,PPP模式也有助于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建设和运营中的比较优势,关注人们最关心的公共服务领域,有效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监督“出牙”
规范发展才能稳健深远,信息披露是推动PPP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的重要抓手。日前,财政部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推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阳光下运行。
与此前规定相比,《办法》扩大了信息录入主体范围,将原来由财务部门单方录入优化为由财务部门、实施机构、社会资本、金融机构、项目公司、咨询机构等多方录入,同时压实了财务部门信息披露主体责任。此外,要符合绩效管理、绩效管理和公众监督的要求,增加项目信息,特别是项目实施阶段的信息,增加专家、金融机构等项目参与方的信息。
“通过《办法》的规范,对于PPP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其信息透明度更高、公平性更强,可以进一步提高PPP项目的管理效率,促进我国PPP市场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上海交通大学PPP研究中心咨询部主任赵国华说。
加强PPP信息公开可以促进政府、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咨询机构等PPP项目参与方的信息对称,增强市场透明度,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参与PPP项目的投资运营,是社会资本的重大决策,甚至是企业战略层面的重大决策。为了保证决策质量,社会资本需要有效、真实、全面、及时的信息和对信息的正确分析作为其决策依据。”财政部
P专家库专家范永芳表示。中国农业银行信用管理部陈佳炜也认为,《办法》全面规范了财政部门、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公司、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等PPP项目的各参与主体在PPP项目的准备、采购、执行阶段应公开的具体信息,“对金融机构使用综合信息平台信息进行贷前尽职调查和贷后管理有较大帮助”。
推动PPP信息公开提质增效,关键是要让监督管理“长牙齿”。为此,《办法》明确了项目信息更新的时限要求,要求处于准备、采购阶段的管理库项目,项目信息更新周期不得超过6个月;处于执行阶段的管理库项目,项目信息更新周期不得超过12个月。
守住风险底线至关重要。为防止个别PPP项目通过不入库、不及时更新信息等方式,故意规避监管,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隐患,《办法》明确对未纳入管理库自行以PPP名义实施的项目,以及违反本办法信息公开管理要求且未在限期内整改的项目,不得安排PPP项目相关财政资金。
“《办法》明确了PPP信息更新周期及时效节点,并提出了较为严格的整改要求和监管措施,使PPP项目管理更透明化,促进PPP市场更加健康发展。”赵国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