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电 重庆市政府新闻办2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称,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重庆已与周边省份签订96项协议,共同推进跨省市河流联防联控。
重庆市水利局局长、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张雪峰介绍,自2016年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重庆市委书记、市长主动联合担任市河长,率先在全国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推行“双首长河长”制。重庆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CPPCC的主要领导,全体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均为市河长。全面建立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分层次、分路段设置河长1.75万余条,实现“一河一库一长”全覆盖。
同时,重庆市委、市政府将推行河长制纳入区县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和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率先在全国建立河长民主生活会述职制度,严格落实河长问责制。超过1000人接受了采访、通知,并被追究河长制度表现不佳的责任。
此外,重庆还实施了“河流检察长”,加强对河流管理和保护的法律监督。实施“河长制”,严厉打击水域乱采、乱排、乱捕等违法行为,查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6260起,办理非法捕捞刑事案件3899起。实施“河长为民”,聘用2.3万余名“河小青”“妇女护河员”履职。实施“河长督导员”,5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帮助落实河长制,区县38名CPPCC委员开展“跨区域联动”暗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