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电 记者9日从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自本月10日起,符合条件的厦门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可申请“5年内50%租金”或“租金补贴”的优惠政策,解决厦门市过渡性住房需求。五年租金最高可达4万元。
据了解,相关优惠政策根据《厦门市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凡符合“2021年1月1日后首次来厦就业创业且30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含)毕业生”或“经各区(管委会)认定且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30岁以下技术骨干人才(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均可申请。需要注意的是,本次覆盖范围不仅包括202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还包括符合上述条件的往届大学毕业生。
据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陈介绍,新就业大学毕业生房租补贴标准为:思明区、湖里区每人每年8000元,集美区、海沧区每人每年6000元,同安区、翔安区每人每年5000元,政策保障期为5年。除“租金补贴”外,申请人还可根据政府对养出租屋的情况选择“实物配租”保障方式,并按租赁住房市场评估租金享受50%的租金优惠。“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两项优惠政策不能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