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号文件,指出要完善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全国电力市场建设,引导国家、省(区、市)和区域电力市场协调运行、融合发展,规范统一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推动形成多元竞争的电力市场格局。
近年来,我国电力市场改革成效显著,电力市场建设稳步有序推进,电力在市场化交易中的比重大幅提升。但随着改革的深入,一些制约电力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深层次、根本性、全局性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如电力市场顶层设计缺失、实施路径不清晰、清洁能源消费难等,需要在改革中加以突破。
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体系是电力市场改革的重要抓手之一。2015年,相关文件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形成竞争充分、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市场体系”。2020年,中央提出“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力交易组织体系”的目标。会议对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遵循电力市场运行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在全国更大范围内实现电力资源共享互助和优化配置,加快形成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统一开放的电力市场体系。
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体系,需要改革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完善电价传导机制,促进电力供需有效平衡。目前我国煤炭生产进一步集中在西北地区,风光等资源多分布在“三北”地区,水电资源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但大部分用电量分流到东部和南部地区。我国能源供需的逆向分布决定了能源需要在全国范围内流通配置,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体系是对我国资源实际分布的综合考量,也有利于电力供需平衡。
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体系,要推进适应能源结构转型的电力市场机制建设,通过市场化手段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充分发挥电力市场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中的支撑作用。市场化电价制度是中国完成能源转型的必由之路。只有在市场化的基础上,新旧能源才能得到有效、顺利的转化。在此过程中,我们将充分发挥统一电力市场的平台作用,引入清洁能源优先交易、水火置换等市场化机制,既为清洁能源消费争取空间,又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体系提供有力保障。
电力关系国计民生,电力市场改革将影响全身。虽然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体系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一项既有任务,但近期的煤电供应问题显示出这项工作的紧迫性,提醒我们必须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并在市场化运行规则的基础上,科学运用价格信号,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恢复电力的商品属性。需要指出的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是一个不断深化、逐步完善的过程。无论是顶层设计还是基层实践,都要充分尊重市场差异,促进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