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电 记者8日从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号文件,提出推进广东省“无垃圾城市”试点建设,探索建设珠三角无垃圾试验区。根据规划,珠江三角洲所有城市都纳入广东“无垃圾城市”建设试点范围,鼓励粤东、粤西、粤北城市同步开展试点工作。
根据规划,广东将以绿色低碳循环理念为指导,围绕固体废物源头削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三个关键环节,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建设模式,引导全员参与,着力解决当前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利用不畅、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设施选址困难、处理处置能力结构失衡等问题,逐步构建“无废物城市”建设长效机制。
截至2023年底,广东省试点城市在推进绿色产业、绿色生活和绿色农业、培育固体废物处置产业、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处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全面提高,危险废物得到全面安全控制,主要农业废弃物得到有效利用。无废弃物试验区合作机制初步建立,区域联动不断加强,合作更加广泛深入。
根据规划,广东将鼓励和支持企业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实施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将绿色低碳循环理念融入工业设计、生产和回收利用的全过程,大力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根据本地区产业发展特点和区位优势,因地制宜地在家电、建材、机械、汽车、电子信息、化工、纺织等行业建立了一批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和绿色工厂。
此外,广东将积极推广使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可再生资源回收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以及国家鼓励的循环经济技术、工艺和设备。以粉煤灰、矿渣、冶炼废渣、尾矿、脱硫石膏等大型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建设一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和基地。从2021年开始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按照“该建的就要建”的原则,限期建设绿色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