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据财政部网站消息,11月8日,财政部一次性安排新增资金14亿元,用于向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五省提供补贴,用于农田排水、粮食烘干、仓储以及采购农业生产恢复所需的燃料、化肥、种子(苗)等物资和服务, 重点弥补因柴油价格上涨增加的农机作业成本,确保今秋丰收,为明年春夏粮食生产奠定基础。
为确保资金及时快速见效,中央要求上述五省在收到中央补助资金后10日内完成分解下达,并及时将资金支付给实际种粮者和运营服务组织,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落实;同时,要求地方政府压缩支出责任。地方财政投入资金原则上不低于中央财政一次性新增资金的50%,有效用于保障秋收秋冬季种植各项生产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