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电 临近“双11”,不少部门为你的钱包伤透了心,召开指导会,提醒消费者,指示商家从多方面规范“双11”。来看看你可以直接抱怨什么,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多部门规范“双11”
10月27日,工信部发文召开行政指导会,规范电商平台短信营销行为,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要求不得发送营销短信,完善现有短信营销方案。
10月28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召开规范网购“双11”工作会议。
此外,早在4月,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新闻办、国家税务总局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针对强制推行“两选一”等突出问题,会议明确提出要防止垄断无序,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碰到这些情况,投诉!
尽管采取了各种预防措施,但消费者在“双11”体验中仍可能会遇到一些麻烦。例如,快递不经用户同意直接放在邮局和快递柜中是很常见的。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要求快递公司送货上门或者投诉。
江苏、浙江等地邮政管理部门表示,快递员未经用户同意将快递扔进快递柜台属于违法行为,用户可以向快递企业投诉。当地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也表示,快递公司在将快递放入快递柜之前,应该征得消费者的同意。
此外,消费者依法开具发票、无理由退货七天等权益,遇到商家拒不执行,可直接举报。“双11”期间,商家经常会赠送一些礼物,如果这些礼物出现问题,卖家要承担责任。
今年有一些新的变化。也可以举报“双11”营销短信骚扰。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根据《民法典》 《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未经消费者许可推送商业信息和广告涉嫌违法。
有些情况消费者需注意,需自己担责!
当然,还是有一些情况需要消费者自己承担责任。
首先,不要在平台外进行私人交易,直接转账,汇款到私人账户,通过发送支付链接页面或扫描二维码进行支付。
与快递员预约取货地点和时间,却忘记取货,导致快递员丢失或损坏的情况也很常见。第103010条第608款规定,买受人违反约定未收取货物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也就是说,如果你没有及时取快递,你应该对快递物品的损坏或丢失承担责任。至于怎么预防,最好是我及时收到。如果没有时间,我可以同意放在快递柜或者邮局。如果是约定放门、消防栓等容易丢失的地方,一旦出现问题,就只能栽了。
还有存款的问题。很多电商公司“双11”都采用预售的方式,先交定金,然后在规定的时间支付余款。注意,如果消费者未按要求支付尾款,定金不予退还。当然,如果消费者后悔交了定金,可以先把余款还清,然后申请七天无理由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