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电 记者2日从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制定《关于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职业培训券综合推广是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的创新工作,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升级的专项工作。
职业培训券依托电子社保卡发放,以此为载体构建劳动者免费预付款和实名便捷获得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实现合理指导、培训查找登记、实名培训服务、精准资金监管、宏观分析、就业促进服务等功能。
据悉,大连和阜新是首批推广职业培训券的城市,年底前所有城市将全面覆盖。大连全年发放职业培训券19.5万张,使用职业培训券1.95万张。阜新全年发放职业培训券3.5万张,使用职业培训券3500张。2022年向所有参加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发放职业培训券,收集技能培训、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等信息,逐步积累形成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
职业培训券可分为“普及培训券”和“强化培训券”两种模式,各地均可选择使用。各地可根据技能水平设立分级培训券。凭证功能模式支持两种模式:“有面值的面值凭证”和“无面值的抵销凭证”。凭证发放模式支持两种模式:“普通凭证”自愿领取,“定向凭证”发放给人。有多种模式可供本地选择。2021年重点推进“有券定向券”和“有面值定向券”两种模式。2022年将适时增加和推广“面值券万能券”“抵用券万能券”“亲情代办服务”等模式,逐步实现从“培训找人”到“培训应聘”的转变,提高人与培训的适应性。
其中“面值券”支持领取券后无需缴费即可报名参加培训,并通过核定面值拨付补贴资金;“凭证”作为拨付补贴资金的资格凭证,避免虚假培训。“万能券”支持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提前定位合适人选,引导其积极选择培训项目和报名参加培训;“定向券”是指企业或培训机构确定培训师名单后发放的培训券。企业职工或重点就业群体在企业或培训机构登记后,由企业或培训机构上报,然后生成职业培训凭证,进行归集使用。
职业培训券可通过个人领取使用、企业或培训机构登记验证、人力社会部门对职业培训券的管理和审核等流程,实现对职业技能培训人员的合理指导、培训检索登记、就业促进服务、实名培训服务、精准资金监管和整体宏观分析,逐步形成以社保卡为载体的职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